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规范确认10公里以内350元—850元车·次
近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送厅确认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规范及有关事项,自2022年1月20日起履行。
高速公路经营办理单位承受托付,对高速公路交通事端车辆、毛病车辆进行拖曳(牵引)、吊装运送等清障施救,收取的拖车、吊车服务收费施行政府指导价办理。拖车服务依据不同车型,依照作业路程计费,10公里以内依照基价收取,收费规范最低350元/车·次,最高850元/车·次;超越10公里外加收拖行费,每超1公里加收规范最低10元/公里,最高35元/公里。吊车服务依据不同车型按次计费,收费规范最低800元/车·次,最高2600元/车·次。上述收费规范施行上限办理,在上限规范范围内自主确认详细收费规范。
高速公路经营办理单位接到车辆求助信息后,调度指挥就近的救援车辆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施行救援。将事端车辆拖至法律组织按就近准则指定的地址停放;毛病车辆拖运到就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也能够拖移至当事人挑选的其他停放地址,但不得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的场所做修理。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当事人也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社会救援组织施行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组织,也不得阻碍和阻挠当事人托付的救援组织出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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