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监管问答:运用登记证单位与查验陈述单位
咱们是高速项目部,租借了某个单位门式起重机,特定品种设备的运用登记证运用单位是这家租借单位,查验陈述傍边的运用单位是咱们高速项目部,两个陈述运用的单位不一致,请问这种状况契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嘛。
回复:请你检查《特定品种设备运用办理规矩》(TSG 08—2017),《起重机械装置改造严重修补监督查验规矩》(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定期查验规矩》(TSG Q7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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