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需要得到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如果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还需要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新装电梯的设计和施工很复杂,需要先请和当初小区建筑规划设计部门同级的设计机构设计实施工程的方案。方案经规划局初审通过后,再报建设局复审。然后联系相关单位做施工。对于旧电梯的改造,如果有业委会,需要经过业委会讨论,并由物业公司向房管部门申报实施工程的方案。经过业委会审批经费后,再报房管部门,申请维修基金。假如没有业委会,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
居民想申请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加装电梯的多层住宅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2、加装电梯用地在原用地批准红线、加装电梯后能满足日照、采光、通风等规划要求;4、加装电梯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要求;5、加装电梯安全无扰民,须经同一梯号内所有业主书面同意或取得同一梯号2/3以上户数的业主同意。6、经所在区域规划分局初审后报城乡规划局审查,审核检查通过后就加装电梯事项及加装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十天。7、公示期间未接到同一梯号的业主书面异议的,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证,然后进一步办理施工、消防、人防等相关手续,安装施工完成后须经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8、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均可当作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部门审批程序与规划部门的答复基本一致。
在资金来源方面,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由相关利益业主按照方案协商意见的各自比例份额自筹资金。已经缴存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在满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下,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此外,业主的住房公积金也能提取用以支付加装电梯。
如果未经审批,私自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则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经过一定的程序。业主同意、设计审批、施工申报和费用支付等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私自加装电梯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加装电梯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便利性,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格外注意安全和合法性。